入党积极分子标准:
一、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主动加强理论学习,自提出入党申请后,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较高质量的理论学习心得体会。)
二、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及时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做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结论并作好记录。)
三、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群团组织推荐得票数须超过参会人数的半数。)
四、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教职员工、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教职工一般为35周岁以下的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一般列班级前二分之一、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不能入党情形包括:
一、未年满十八岁的不能入党。
二、没有经过群团组织推优的不能入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不满一年的不能入党。
三、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入党。
四、党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入党。
五、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影响发展的不能入党。
六、教职工党员年度考核、聘期中期考核以及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入党,违反课堂纪律的不能入党;学生党员综合测评成绩未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一或没有校级以上奖励或有不及格课程(重修考过的不计)的不能入党。
七、受到通报批评及其他处分的不能入党。
八、出国(境)留学、工作人员,凡出国(境)时间在两年以下的,一般不发展;出国(境)时间在两年以上的,可以向留学人员党组织或驻外中资机构、劳务公司党组织提出申请。